刘益贵(党委副书记、院长)
刘益贵,男,汉族,1964年出生,中共党员,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院长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。
主要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:
1982年9月-1986年7月,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保护专业学习;
1986年7月-1988年10月,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;
1988年10月-1994年12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;
1994年12月-2001年2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程室主任,副研究员;
2001年2月-2004年2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;
2004年2月-2010年3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(院)所(院)长,党委副书记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;
2010年3月-2017年2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处长;
2017年2月-2017年6月,任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;
2017年6月起,任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院长。
主要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果:
一直从事环境保护研究、咨询、设计和环境管理工作,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、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。参加2项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制定,申请国家专利1项。
2001年获湖南省环保系统先进个人,荣获二等功;获湖南省第四届“科技咨询奖”先进个人;2009年被省政府聘为十位“湖南省标准化首席专家”之一;2010年被省政府聘为“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”专家委员会专家;2019年被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工作咨询专家。
组织实施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、湘江保护和治理“一号重点工程”、洞庭湖水污染治理、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。参与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、排污权交易、流域生态补偿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工作。
全面负责学院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,主管审计处,联系机关党总支。